川大成教教[2006]4号
关于2006届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和我院的具体情况,现将2006届 (6月份毕业学生)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办理日程安排及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安排,2006届毕业生正式注册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预注册时间是5月22日)。
2、为保证电子注册信息准确无误,各校区要高度重视电子注册工作,认真审核毕业学生的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毕业学生在规定年限内是否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重点审查是否有不及格课程),德、智、体各方面是否达到毕业要求,是否缴清费用等。各校区务必于6月23日前将由校区负责人审核签字的本届结业学生名单、2005届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生名单及新华社返回的2005年底拍摄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电子注册》光盘交教学科。
3、7月3日,各校区到教学科领取打印好的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名册。
4、7月3-4日,各校区组织办学单位粘贴毕业证书照片(照片一律采用新华社拍摄的2寸蓝底彩照)。
5、7月5-6日,各办学单位将粘贴好照片的毕业证书返回校区,以校区为单位,经教学科出具证明,到校长办公室加盖四川大学印章。
二、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及要求
1、证书盖印后,各校区即可将毕业证书发放至办学单位。发放时应办理签收手续,并留存备查。
2、毕业证书由各校区、各办学单位在7月7日左右向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应直接发到学生本人手中,不得采用邮寄等方式,并应有签领单作为领取依据。如确因特殊情况须委托他人代领,则必须收取毕业证书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作好记录,以作为代领依据。不得将未盖学校印章的毕业证书发出。
3、在发放过程中,应要求学生当场核对毕业证书各项信息,若发现有遗漏或信息有误的,请各校区将证书及时收回,统一返回教学科,及时处理。
4、对未发出的毕业证书,各办学单位应尽快交回各校区,校区应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发放,并做好登记。
5、根据《四川大学关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缴费管理暂行规定》(川大成[2003]4号文附件),“未缴费学生,属未注册学生”,未注册学生无学籍。因此,对未缴清费用的学生各校区暂不发给毕业证书,并将毕业证书返回教学科,待费用结清后再颁发。
三、其他事项
1、结业证书领取时间及发放方法与毕业证书相同。本次领取结业证书的学生可在2007年5月前向校区申请不及格课程的补考,不及格课程补考全部通过后,可换发毕业证书。各相关办学单位要认真做好结业学生回校补考的组织安排工作。
2、毕业生学籍成绩卡一式两份,一份装入毕业生档案,一份由各校区收齐汇总后于2006年10月底前交学校档案馆收存(医学类交华西校区档案馆,非医学类交望江校区档案馆)。
3、已取得学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但学制年限尚未到期的进修生,本次不能办理毕业证书。这部分学生的相关材料保管及信息沟通联络工作,各校区一定要落实专人负责,以免贻误这部分学生图像采集和毕业证书的按时办理和发放。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实行责任制,各校区及所辖办学单位应加强责任心,杜绝发生差错。因漏报、错报、延报毕(结)业生信息而影响电子注册、证书发放或造成其他后果的,相关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请各校区接此通知后认真落实上述各项事宜,并将此通知转发至校区所辖相关办学单位。
四川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二○○六年五月八日
